日前,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报道了杭州市拱墅区“最年轻区管干部”陈潇的违纪违法细节。文中提到,陈潇嗜赌成性,上班赌、开会赌、开车赌,甚至被组织约谈前30分钟还在赌,最终为还赌资受贿300余万元。
1988年出生的陈潇,在提任拱墅区祥符街道党工委委员时年仅29岁,是当时最年轻的区管干部,后又任大关街道党工委委员。今年7月,陈潇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此前,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陈潇由赌及腐,最终被“红牌”罚下的原因是什么?从拱墅区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的分析中能找到答案。
2021年1月21日,拱墅区纪委监委根据问题线索初核情况,对陈潇予以立案,并成立了审查调查组对其涉嫌违纪违法及职务犯罪问题进行调查。记者了解到,这是该区查办的最年轻区管干部案件。
拱墅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皿介绍,梳理分析该区近年查处的案例发现,一些年轻干部缺乏应有的自律意识和自制能力,最终因沉迷网游、赌博、追求高档消费、热衷奢靡生活等不良嗜好而“负债经营”,因贪欲膨胀而跌入违法犯罪深渊。在陈潇的党纪处分通报中就提到,其“沉迷网络赌博”,“工作时间参与网络赌博”。
陈潇是一名资深球迷。据他交代,2015年因为朋友的一句“赌球赚了16万”,让其原本平静的心荡起涟漪。起初,赌博两三分钟来的钱比两三个月的工资还要多。尝到甜头后,“上班,门一关我开始赌;开会,领导讲话,我在赌;开车,一手方向盘一手拿手机赌;对接工作,一边说话一边赌。甚至很多时候,中饭都不吃,坐在办公室里赌。”在被留置前的三天时间里,赌博下注1万余次,甚至在被组织谈话的前30分钟,还边等谈话,边手机下注“想最后玩一把”。
当赌博造成的资金窟窿越来越大,陈潇开始用手中的权力换取赌资,“想方设法用权去伸手拿钱”。
经查,2017年至2020年,陈潇在担任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党工委委员、祥符街道互联网金融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拱墅区大关街道党工委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贿赂共计人民币379万元,构成受贿犯罪。
年轻干部嗜赌成性,短短3年,收受贿赂就超300万元,令人瞠目结舌。“纵观陈潇违纪违法时间线,其职务犯罪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成为区管副职领导干部以后。在379万元受贿款中,有219万元是其以借为名向管理服务对象主动索要的。”拱墅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林志刚说。
比如,在负责处理辖区内P2P平台处置、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工作时,先后向杭州某金融公司叶某某、浙江某工程咨询公司郁某等“借款”120万元;
利用分管祥符街道“阳光老人家”项目装修建设的便利,伙同街道工作人员何某某,在项目招标、材料采购、欠款支付等事项上为相关人员提供帮助,索取回扣款51万元;
此外,还多次向管理服务对象陈某、王某某借款5万至40万元,截至目前仍有22万元未归还。
除上述问题,陈潇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及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等安排。
梳理陈潇案始末,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呈现全链条式腐败、权力变现早发等特点,所暴露的问题既有相关街道监管方面的缺失,也有年轻干部违纪违法的共性特征。
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看,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街道党工委对陈潇长期网络赌博等行为,未做到过问、提醒,未及时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态,未提早发现问题并督促纠正或向上级反映。”陈皿还认为,街道纪工委未能切实履行好同级监督责任,对同级党委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落实不到位,最终导致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到位,为陈潇的权力变现以可乘之机。“一些单位对年轻干部重使用、轻监管,监督管理机制流于形式,制度存在漏洞、监管存在缺失,又缺乏经常性的提醒教育,导致一些年轻干部监守自盗、肆无忌惮。”陈皿在接受采访时提到,本案中陈潇之所以能用权任性,与街道对干部权力运行、项目运行、廉政风险排查等方面的监管缺失不无关系。
该案也再一次凸显了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的重要性。陈潇对于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认为“最多只是违纪而已”,足见其纪法意识的淡漠。“调查中发现,街道在日常工作中开展法纪教育、警示教育相对较少,党风廉政教育存在走过场的情况,对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的树立缺乏精准的指引,尤其是对于年轻领导干部缺少廉政警示教育,对于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教育不及时。”拱墅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熊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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