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姓男子2019年担任知名国片「手事业」美术指导,因片中需要槟榔盒清凉照,经讨论由他学妹兼助理出任模特儿,但他却在拍摄时抚摸对方私密处、亲吻,指侵得逞,事后否认;法院考量女子当下有拒绝,事后更长期失眠、服药并当庭痛哭,加上导演李宜珊等证人指证历历,依强制性交罪判许有期徒刑4年2月。可上诉。
检警调查,43岁许男和受害女子小涵(化)是学长学妹关系,先前同任国片「手事业」电影美术指导,小涵是许的助理,由于电影中需要槟榔盒上清凉照片作为道具,碍于经费无法找专业模特儿,团队便商议由小涵出任。
据调查,小涵2019年8月19日到位在桃园市的工作室拍摄,由许男摄影,但由于小涵迟迟无法进入许要求的「煽情状态」,许竟接续对她亲嘴、舔及抚摸下体,更将手指插入下体性侵得逞,不顾小涵屡次以口头拒绝或身体闪躲。事后小涵报警提告。
许男到案否认,辩称当天小涵情绪没到位,因此未经同意亲她一下,并称赞她胸部小而美,而她也主动舌吻并坐在他身上以下体磨蹭,被他推开并要求冷静,事后他开车载她回家,过程中有说有笑,没有异状;许的辩护人也称,依两人对话纪录,小涵对当天拍照风格及动作细节非常了解,且她事后没立刻报警验伤,证人证述也都来自小涵主观描述,不能当作补强证据。
小涵审理时则证称,她只知道要穿比基尼拍照,但到场后却被要求洗澡、换情趣内衣、撕胸贴,许男则给自己喝酒、要求拿按摩棒看A片自慰等,后来许触碰自己身体时,当下虽有拒绝也有闪躲,但因许说「他在业界很久了」,自己太过害怕,只想赶快把工作结束,才不知如何反应。
桃园地院认为,许侦讯、审理时均哭泣、哽咽,目前也在服用精神药物,显见案发后身心受创严重,事隔近3年后仍情绪激动,应属亲身经历,她和高中同学、导演李宜珊对话时,也都有类似反应,案发时她因顾虑自身生命安全,未能采取更加激烈手段阻止,也符合常理,依强制性交罪判许有期徒刑4年2月。
发表回复